物鏡和目鏡之焦距積,之總放大倍數,是指該顯微鏡像
在通常能成顯微鏡中,由兩個透鏡,其間距離較遠兩個透鏡之
間焦距和放大的透鏡系統所組成,如此達到將原本物放大之目的
,為了方便起見,可當該透鏡系統每個透鏡,都是變凸透鏡。
目鏡之作用,一似擴大鏡,它將已由物鏡放大過的投像,再放
大一次,使得觀看者,得到一較大之視角,由物鏡所投射的像是
實像。
由目鏡所擴大的像,乃是虛像;此由虛像所現之光,經由眼睛
中之透鏡,繼續予以折光和收斂,才在眼睛的網膜上,現出是實
像,顯微鏡對肉眼而言,幫忙我們,得到一個大得多的視角。
物鏡之上焦面和目鏡下焦面之間的距離,稱為光學管長,對調
整到無窮遠的眼睛而言,顯微鏡的放大倍數,出以于在明視距離
上的標本物之大小,等于明視距離乖以管長,除以物鏡和目鏡
之焦距積,顯微鏡之總放大倍數,是指該顯微鏡像,比在明視距
離上看到的大小,放大了多少倍,譬如說放大100倍,本來這物
體是1mm,現在經過顯微鏡看到時,似乎是100mm,并且在25cm明
視距離上。
較小能鑒別之標本物
顯微鏡之分解力,愈大,是指能夠看得見兩個隔離的物點,其
間之距離愈小,選擇數字鏡徑愈大,則可視之隔離愈小,照明的
顏色,用的光源,亦有關系,繞射光束中的短波光束,靠 在內
襄,靠向中央光束,它和光軸合成的角度較小,長波的光束,向
外,角度亦較大,短波部分比長波部分,在物鏡之某一鏡徑下,
容易被吸收,此乃說明,分解能力隨光源中之波長而減小,換句
話講;用的光源的波長愈短,則能分解的標本物亦愈小,較小能
分解的標本物之大小,正比于光源之波長,反比于所用物鏡之鏡
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