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用的金相顯微鏡所采用的分辨率大約是0.2μm
顯微鏡需要按照以下五個基本判據進行比較:
1分辨率 3工作距離 3景深 4對樣品的限制 5放大倍數
列出放大倍數是因為通常它說明利用掃描電子顯微鏡的原因。品制備要求或不能滿足要求所造成的后果也很重要。
分辨率研究用的金相顯微鏡所采用的分辨率大約是0. 2μm,而良好的透射電子顯微鏡則應能分辨0.002μm.工作在例行實驗室環境下的典型掃描電子顯微鏡能在典型樣品上分辨大約0.02μm.
景深
此參數定義為輪廓聚焦清晰的那部分樣品表面。通常,景深定義為處在±10%精確聚焦面以內.光學顯微鏡的景深將選擇1個單位作為標準,
以此為基準,掃描電子顯微鏡具有200-300個單個的可用景深,透射電子顯微鏡沒有景深,因為電子束要通過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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