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的總放大倍數等于物鏡和目鏡放大倍數的乘積。
根據計算和經驗,顯微鏡的總放大倍數的范圍應介于500-1000α( α為物鏡的孔徑)之間。太小,顯微鏡未能充分發揮它的效力;
太大則造成“虛假放大”,并不能看到在有效放大倍數內所不能分辨的細節。
在顯微鏡結構研究中,選擇放大倍數還應照顧結構本身的特點來進行。如果結構很粗大,則應選用較小的放大倍數,否則不能窺其特征結構的全貌,反之,晶粒極細,則應選用較大的放大倍數,不然特征結構就表現不出來。
使用顯微鏡時,較應注意的是調節焦距旋鈕的操作。調焦以前,應旋轉粗調旋鈕,將載物臺降低,使其上的試樣落至極靠近物鏡的位置,但一定要嚴防碰著物鏡。然后注視目鏡中的圖像,
緩緩轉動粗調旋鈕,使試樣逐漸遠離物鏡,直到圖像大致清晰,再轉動細調旋鈕,使得到完全清晰的圖像。二調節焦距時,試樣只許由近至遠,不得由遠至近,目的是保護物鏡鏡頭不受碰撞。
關于顯微鏡的攝影裝置,有的直接附在顯微鏡上,使用起來比較方便。此外,還有專用的顯微鏡成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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