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光顯微鏡使用的載玻片厚度應在0.8-1.2毫米之間
使用方法:熒光顯微鏡的使用,首先用熒光色素按比例配好染色液,將被檢驗的樣品進行染色處理,放到載物臺上.然后接上光源.選擇光源與顯微鏡之間的適當距離,裝好濾光片,調整光源升降輪,使光源的出光孔對準反光鏡,開啟電源,接通高壓汞燈,待5-10分鐘后,激發光穩定時,調節光欄、聚光鏡和濾光片的控制器,使亮度盡見提高.若使用油浸物鏡,
應用無自發熒光的鏡油 (如無固有熒光的純檀香油),或經特殊處理,折射率維持在1.515左右的無熒光、無顏色的鏡油.通常使用液體石蠟和分析純甘油(加10%磷酸緩沖鹽水)為代用品.香柏油不能直接使用,必須加一定量的熒光熄滅劑(硝基苯)才勉強可用,但會減弱被檢物的熒光效能。
使用熒光顯微鏡的載玻片厚度應在0.8-1.2毫米之間,太厚耗光大,不能使激發光在標本平面上聚焦.蓋玻片厚度應符合0.l7毫米的要求,過厚無法調焦;不放蓋玻片,則會影響成像質覺.為提高熒光顯微鏡的敏感性,必須在比較黑暗的環境中操作,盡可能減少外界光線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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