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光顯微鏡的應用-樣品標本鏡下檢測有哪些特點
熒光顯微鏡檢查
經熒光染色的標本應當天鏡檢,不宜存放,熒光顯微鏡下觀察時間也不宜太長,因熒光會逐漸消退。作油鏡檢查時,標本宜用無熒光油和蓋玻片封埋。常用封埋劑為1 份pH9.0 0. 05mol/L碳酸鈉緩沖液與9 份無熒光甘油混勻后即成。觀察標本的特異性熒光強度一般用+號表示。
一表示無熒光;±為極弱的可疑熒光;+ 為熒光較弱但清楚可見;2+為熒光明亮;3+-4+ 為熒光閃亮。臨床上根據特異性熒光強度達2 + 以上判定為陽性,而對照管應呈一或±。根據呈2+的血清較高稀釋度判定特異性抗體效價。
在熒光顯微鏡檢查中,非特異性熒光染色是影響檢測結果的主要問題。非特異性熒光染色可由于某些抗原的自發熒光及交叉反應等多種因素,可通過對照進行鑒別與排除。
有些則要通過對抗原的純化、抗體的提純、提高熒光抗體結合物的比例等各方面,尋找原因逐項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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