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儀器的應用常識-紫外分光光度計制造廠商
光學方法可分成兩大類:一類是使用一個外輻射源,將輻射入
射到樣品上,另一類是樣品本身發射輻射或者引起樣品發生輻射。
在第一類的各種方法中,可能入射光被吸收(分光光度法),也可能
入射光以改變波長的形式或不改變波長的形式被散射(Raman散
射、熒光法、乳光測定法、比濁法)。如果既不吸收又不散射,
則可能由于折射改變了輻射的方向或者改變了某些輻射性質(如偏振
狀態)。在合適的情況下測量上述任一效應,就可以對一種或一種
以上的組分作定量測定,說明見下。在第二類方法中,測量發射光
的波長和強度,就可對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組分作定性或定量的側
定。
分光光度測量都是把透過樣品的光強度和透過參比的光強度
進行比較,所以并非絕對測量而是相對測量。
分光光度法不只是限于象高錳酸鹽和重鉻酸鹽這樣的有色物
質。幾乎所有物質(除掉下一節提到的例外)在紫外區都有吸收,
而現代紫外分光光度計的測量通常可使用低達200納米甚至再略
短一點的波長。
例如,苯和甲苯憑借其紫外光譜易于區分開來。同樣這也適用
于區分亞硝酸鹽和硝酸鹽。
各種物質具有其獨特的“熄滅效應”。例如,痕量的乙醉或碘
化物使得硫酸鈾酞水溶液的熒光顯著減弱。在定量應用中,一直
要考慮到較終溶液中存在的一些成分的熒光熄滅,否則就可能造
成很大的誤差。在定量測定中,制定一條熒光強度對濃度的校正
曲線。從校正曲線上求得試樣中成分的含量,固然,試樣中某些
成分的熄滅作用沒有引起誤差,在測定了未知量之后加入已知量
的被測成分。熒光應當是按照校正曲線上預期的重而增強。如果
并非如此,則有干擾物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