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浴槽:
水浴槽應具有自動控溫之加熱裝置,且應具有水循環裝置。須使用校正過之溫度監測裝置浸放于水浴中監測溫度變化。水浴槽內部應維持清潔避免污染。
實驗室若以水浴槽代替培養箱培養微生物,則使用時必須注意下列的事項:
(1)培養時水浴的水面高度,必須高過試管中培養基的高度。
(2)水浴裝置應有屋形蓋,以防止水分、熱氣散失,保持溫度恒定。除此之外,用于微生物培養時,每日應記錄溫度 2 次(上、下午各一次,記錄之間隔在 4 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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